2019年第二批企业招用重点高校毕业生奖励申请公告
根据《海沧区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区委区政府会议决定,2019年第二批企业招用重点高校毕业生奖励开始接受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受理时间
2019年9月1日—9月15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海沧区人才服务中心6楼603/611室。
地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公交“未来城堡站”下车。
受理咨询电话:6896226
三、申请条件
企业条件:海沧企业
人才条件:“985”、“211”工程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及国家重点学科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厦门生源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
注:非厦门生源毕业生指的是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都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四、申请所需材料
企业申请拨付招用重点高校毕业生奖励,应提供《海沧区企业招用重点高校毕业生名单汇总》《企业招用重点高校毕业生奖励拨付申请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社保缴交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注意事项
1、汇总表电子文件统一命名为“奖励招用高校毕业生汇总表+公司简称+人数”。
2、申请表电子文件统一命名为“奖励招用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公司简称”。
3、公司自行在网上打印社保证明,费款所属期起止时间为2014-01到申请月份。
4、所提供的复印材料均由单位核查无误后加盖公章。
附件:
1、海沧区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
2、企业招用重点高校毕业生奖励拨付申请表
3、海沧区企业招用重点高校毕业生名单汇总
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