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5号通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对嵩屿街道部分区域实行封控管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将嵩屿街道石塘村北片288号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将嵩屿街道石塘村北片287号、290号、292号、391号、392号、392-1号、392-2号、395号划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二、管控期内,不串门、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请报告石塘村委会,根据分类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行程去向。三、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封控管控区域,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出入的,应出示有效证件(证明)。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疫苗接种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四、石塘村将组织对相关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请全体群众按照街道和村委会的组织做好核酸检测,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厦门市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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