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通报集中医学观察人员解除隔离有关情况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防控规程要求,在参考借鉴部分城市成功的防控经验、充分考虑德尔塔变异株传染性强、传播快、病毒脱落期长等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健康管理和解除隔离事项明确了工作要求:1.对密接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医学观察;对次密接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措施。密接、次密接人员隔离期按入住集中医学观察点之日起算。如次密接人员对应的密接人员已解除集中隔离,则可一并解除隔离。
2.目前同安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鉴于同安区出现多起城中村聚集性疫情,大部分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居住条件不满足居家医学观察的要求,出于对其健康安全负责的考虑,经专家综合研判,对于同安区的密接、次密接人员,执行21天集中医学观察,隔离期按入住集中医学观察点之日起算。请隔离人员和家属理解和支持。
3.我们依托各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科学研判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疫情传播风险,评估其是否具备解除隔离条件。解除隔离的具体时间由各工作组综合评估后确定。
目前,确诊病例的密接及次密接人员在我市各隔离场所进行集中医学观察。我们对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状况每日进行监测,定期开展核酸筛查。同时,积极做好人文关怀,为集中医学观察人员送上慰问信和慰问品,开放线上图书馆、视频点播等资源,开通心理疏导咨询热线,用心用情做好服务。
集中医学观察人员自觉服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克服了许多困难,为我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贡献了力量。大家的每一份配合、每一份努力都是我们取得抗疫胜利的有力支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