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同安偷走3台核酸检测录入电脑,获刑二年罚5000元!
10月4日下午同安法院以线上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偷盗防疫设备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毛某孙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秘密窃取防疫设备应从重处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该案系同安首起法院、检察院、被告人三方通过连线方式审理的案件
记者从同安法院了解到,9月17日起,同安区新民镇西塘社区被列为高风险地区。9月18日晚,被告人毛某孙在该社区祖厝边核酸检测点,盗走用于核酸检测信息录入的3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7000多元。9月23日,被告人毛某孙被抓获归案,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被缴获的被盗物品已返还被害人。
同安法院该案审判法官介绍,被告人毛某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其行为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盗取防疫设备,应从重处罚;其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疫情防控乃全民要事。被告人毛某孙对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同安法院根据“从严从快”刑事政策,在程序上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在量刑建议幅度内顶格处理本案。
“希望本案能在全社会引发关注。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理解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不听劝阻强行冲卡、拒不接受防疫登记、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哄抬物价、传播谣言等给疫情防控工作‘添堵’的行为, 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司法必将铁拳执法,坚决说不。”同安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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