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逐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逐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及《厦门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逐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要求,现将疫情期间群众来访接待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来访接待场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住房保障中心)自10月9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群众来访出行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群众在来访期间,须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测温验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及近距离接触,提倡通过拨打服务热线、“掌上办”线上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办理事项、反映诉求、咨询问题。服务热线:968383(正常上班时间)。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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