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开展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执法检查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在全区开展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执法检查的公告〔2022〕第1号3月13日以来,泉州疫情发展迅速,波及范围进一步扩大,社区传播与外溢风险高,泉厦人员往来密切,我区每日新增纳入管理人员数量快速增长,防控压力较大。15日以来,厦门疫情发生频次明显增多,有多点散发的趋势。为扎实做好我区“外防输入”工作,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区将对辖区内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共场所疫情防控。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学校、宾馆、旅游景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娱乐场所、餐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看是否落实扫“张贴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设置“一米线”和临时隔离场所;检查室内公共场所通风换气,门把手、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手推车、收银台等高频接触设施的消毒情况,重点场所环境监测情况;检查顾(游)客人数控制情况,各类公共场所近期是否有违规组织聚集性活动。
2.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重点检查网约车(出租车)司机、学校食堂及供餐企业人员,娱乐休闲场所(含KTV、酒吧、歌舞厅、洗浴洗脚屋、棋牌室、网吧等)从业人员,宾馆酒店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类学校学生、机关及社区工作人员、卡口志愿者、各类物业服务人员及“五小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适时抽检”落实情况。
3.诊所、药店发挥前沿“哨点”作用。重点检查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小诊所、药店等疫情监测“哨点”作用发挥情况,按规定售卖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人员信息的登记、监测和跟踪随访情况。
4.各类企业疫情防控。重点检查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市区两级通告通知内容的熟悉情况;对2月27日(含)以来有泉州旅居史入(返)厦的员工,严格落实7+7居家健康管理;新入职人员、市外返厦人员上岗前是否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证明。
5.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疫情防控需建立与落实的制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制度、员工健康监测制度、防疫必备物资储备与更新制度。
6.组织实施方法。区教育、工信、建设、商务、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等业务部门,按“行业部门牵头、街道配合、先抓重点、后及全面”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各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凡履行职责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将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曝光,由行业部门进行相应处罚,问题严重或造成较大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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