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故意隐瞒行程,被厦门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月20日,厦门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对违法人员杨某(男,26岁,安徽滁州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月17日,杨某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被送至隔离酒店隔离。3月17、18日,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流调工作对杨某询问时,其未如实提供行程信息,故意隐瞒了3月16日晚外出到大排档与多人聚餐的事实。3月18日,杨某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经调查确认,16日晚,杨某外出前往某大排档与5人共同就餐,目前相关人员均已被隔离。
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故意隐瞒行程信息,导致防疫部门无法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采取防疫措施,给疫情防控造成了较大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湖里公安分局于3月20日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待其治愈后执行。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群众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疫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在接受流调时,应如实、全面提供行程信息,不得故意隐瞒、编造有关情况。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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