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15号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第15号
当前,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病例,疫情呈多点散发、多链传播及局部聚集等特点,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密切关注近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级调整情况和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倡导市民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7日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并根据风险程度配合社区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2.对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在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3.对7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如不符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者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落实闭环管理。
4.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厦后实施三天两检(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并做好健康监测。
5.境外入厦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不得接待访客,避免与家人客人密切接触。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应同时采集同住人员和环境的核酸样本。在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餐、聚会等接触性、聚集性活动,倡导在第2、4天各加测1次核酸。
6.对有霞浦县(除中高风险以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入(返)厦后核酸7天5检(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省外入厦人员(含7天内省外旅居史)入住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倡导离店前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8.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的人员,须实名登记实际用药人信息,落实核酸“三天两检”。
9.全区所有重点单位、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必须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在入口处严格落实测温、扫“张贴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为非绿码的,立即转移到临时隔离场所留观,向所在社区报告,应谢绝其进入公共场所,并要跟踪管控,不能脱管。
10.各类会议、展览活动等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主(承)办方落实省外参加对象(含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入场需持进场前48小时内在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活动结束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1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重要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12.请广大市民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常态化科学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遵守并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排查。
13.对拒不配合、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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