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证明“一点通”
积分入学、申请保障性住房、买房贷款、保险理赔,个税证明已在方方面面的领域应用,那么究竟如何开具呢?首先,先明确一个概念:这里所说的个税证明包括↓
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2、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这个常用的“个税证明”应该怎么开具呢?
一、至办税服务厅柜台打印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照原件;
2、纳税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办税大厅综合自助机打印1.综合自助办税终端主界面,选择“证明查询打印”。
2. 选择“个人业务”,根据提示刷二代身份证。
3.核对个人信息,选择“个人所得税”。
4.根据需求,选择相应的查询接口。
5. 选择时间段,点击“查询”,查询完成后,点击“打印证明”打印完成后领取纸质证明。
6.注意:选择2019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查询及打印,需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扫描二维码并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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