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安 发表于 2020-6-28 23:08:38

厦门市公安交管业务办理全面恢复,疫情期间出台的政策停止执行!

2020年7月1日起我市公安交管业务全面恢复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窗口的业务预约、办理量恢复到疫情前水平疫情期间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逾期未办不予注销等“延期办”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政策于2020年6月30日停止执行。具体都有哪些变化呢?小编给大家一一解读
7月1日起不再延期办理注销业务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未按规定审验、未按规定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不再延长换证、审验、报废等期限,要按规定办理注销、降级换证等业务。
不再延长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新取得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将不再延长,已取得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有效期。
不再延长保留原号牌号码期限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在1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将统一延长6个月保留期限。
不再延长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6月30日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的,机动车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
不再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时,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对已适用“容缺办”政策的驾驶人,请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小贴士补交身体条件证明怎么操作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通过“交管12123”APP中的“办事网点”栏目查询就近的已联网医院体检点,在接受体检后由医院通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给车管所;
2、对于在未联网的其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的,应当持医院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到车管所或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驾管窗口办理补交身体条件证明。我市交警部门将继续坚持常态化防控,做好业务大厅、驾驶人教育考试场所、车辆查验检验场地等人员较集中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推行业务预约办、网上办,避免因集中办理业务造成积压排队。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厦门市公安交管业务办理全面恢复,疫情期间出台的政策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