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援企稳岗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减轻同安区企业员工生活压力解决企业用工稳岗问题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助力企业和员工共克时艰现制定如下措施一、支持企业按期发放工资
2021年10月15日前发放上一周期工资的企业(由企业提供银行账单),企业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2021年9月已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继续工作至2021年12月的,再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奖励,即最高可申领1000元/人奖励,奖励资金从原渠道发放。
二、支持员工稳定就业
对疫情期间在同安企业务工人员,每人发放500元一次性稳岗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是疫情期间在同安有就业登记、社保缴交记录的务工人员。未实行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的企业实际用工人员,应提交9月26日以来在厦核酸检测报告,并由企业提供的本人工资流水(就业不足半年,提供入职以来的工资流水),并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疫情期间专项稳岗补贴应确保发放到员工本人。
三、支持房东减免房租
对承租政府性资产房屋的企业员工,给予免交一个月租金。鼓励其他房屋租赁企业(房东)参照执行。对落实减免租金政策的企业(房东),对其本年第二季度所缴纳的租赁公寓房产税区级留成部分,给予100%补助。
以上政策的奖励补助由企业向区就业中心集中申请联系人:赵智翔联系电话:0592-7316708
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区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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