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 减轻同安区企业员工生活压力 解决企业用工稳岗问题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 助力企业和员工共克时艰 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按期发放工资
2021年10月15日前发放上一周期工资的企业(由企业提供银行账单),企业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2021年9月已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继续工作至2021年12月的,再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奖励,即最高可申领1000元/人奖励,奖励资金从原渠道发放。
二、支持员工稳定就业
对疫情期间在同安企业务工人员,每人发放500元一次性稳岗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是疫情期间在同安有就业登记、社保缴交记录的务工人员。未实行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的企业实际用工人员,应提交9月26日以来在厦核酸检测报告,并由企业提供的本人工资流水(就业不足半年,提供入职以来的工资流水),并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疫情期间专项稳岗补贴应确保发放到员工本人。
三、支持房东减免房租
对承租政府性资产房屋的企业员工,给予免交一个月租金。鼓励其他房屋租赁企业(房东)参照执行。对落实减免租金政策的企业(房东),对其本年第二季度所缴纳的租赁公寓房产税区级留成部分,给予100%补助。
以上政策的奖励补助 由企业向区就业中心集中申请 联系人:赵智翔 联系电话:0592-7316708
本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区人社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