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乱象] 翔安一男子以合开美发店为由骗走熟人6000元!

3426 0
厦门翔安 2020-1-28 14: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地化服务广告位

A4黑白打印:①单面0.07元/面②双面0.05元/面

A4彩色打印:①单面0.2元/面②双面0.15元/面

客服QQ:760425141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住在翔安的高某,以“一起开美发店”为由,找了几张美发店的照片说朋友要“转让”,再用自己的微信小号演“双簧”,骗得6000元所谓的转让费。近日,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翔安法院对其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熟人提出合伙开美发店
拿走“转让费”就拉黑


高某与莫先生于2018年相识,当时莫先生经常到马巷一家美发店洗头,高某是这家美发店的老板之一,他们还住在同一栋公寓楼。


去年3月29日,平时没联系的高某突然在微信上找莫先生,他说自己不再经营那家美发店,搬到了同安。“我们合开一家美发店吧。”高某提出,刚好有朋友在新店开的一家美发店因急需用钱要转让。


“他说他的朋友要收18000元转让费,后来讲价降到了12000元。”莫先生说,高某还让他加了“朋友”的微信号。莫先生想去店里看看,高某称朋友不在厦门。“他当时发给我一些美发店的照片和视频,我就信了。”莫先生说。


2019年4月2日上午,高某告诉莫先生准备去签合同,让他把另一半“转让费”转过去,于是莫先生转了6000元给高某。当天下午他想联系高某时发现自己被拉黑了,联系高某的“朋友”,发现也被拉黑,这才意识到被骗。


被债主追债萌发邪念
所谓“朋友”是自己扮演的


2019年9月2日高某落网,他交代其实整件事都是个骗局。因为他当时被债主追债,于是捏造了朋友转让合作开店一事骗钱。


事实上,这个所谓的“朋友”是他自己用微信小号假扮的,他用两个微信演双簧,再把聊天记录发给莫先生。


检察官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6000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鉴于其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案发后已全部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法院对其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厦门惠民网

本站所有内容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着所有。如有侵权,敬请来信告知(760425141@qq.com),我们将及时撤销。

Copyright © 2015-2024 Qidu Co., Ltd. Powered by 厦门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