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本帖最后由 厦门同安 于 2021-9-19 22:15 编辑
各相关企业、有关患者: 根据市、区有关疫情防控通告精神,为维持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涉及医疗防疫物资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保障有关患者区外紧急就医需求,经研究,同意予以发放疫情防控通行证。为做好疫情防控通行证发放管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申请对象 (一)同安区涉及医疗防疫物资配送企业(其他物资请按照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11号通告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且必须自有的(或固定租用的)用于医疗防疫物资保障货车; (二)急需转区外紧急救治的患者(防范区及管控区内群众就医指定市第三医院接收;封控区内群众就医指定在同安区中医院,其中封控区涉及急救、透析、化疗、孕妇分娩等特殊情况,原则上由市第三医院接收,在明确市第三医院确实无法救治的情况下,方可转区外紧急救治)。 二、通行证有效期限 (一)企业通行证有效期限以实际审定时间为准; (二)个人通行证有效期为1次。 三、通行证申请流程及领取流程 详见《防疫物资车辆及个人紧急就医通行证申领操作指引》。 四、其他工作事项 (一)通行证无公章或内容不详实、涂改的视为无效; (二)查实私自涂改通行证信息的,借给他人使用或携带无关人员通行的,由监测点收回通行证并劝返,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体系; (三)对私自复制通行证或违规使用通行证导致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持有通行证的车辆进出同安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消杀;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市、区相关疫情防控通告执行; (六)本系统自发布之日起启用。
附件:《防疫物资车辆及个人紧急就医通行证申领操作指引》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9日 『操作指南』
防疫物资车辆及个人紧急就医 通行证申领操作指引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反扑趋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疫物资车辆及个人紧急就医出行监控,请相关企业和个人提前申领通行证,助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管控,为便于通行证申领人员顺利操作通行证申请平台,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一、申领人
1、防疫物资车辆通行证 (1)申请防疫物资通行证 第一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通行证申请二维码,进入申请表单填写界面;
第二步:依次填写企业、驾驶员等相关信息,选择领取通行证时间(申请表全部信息均为必填信息);
第三步:填写完所有信息后,点击【立即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2)查询防疫物资通行证申请审批进度 第一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通行证查询二维码,进入查询界面;
第二步:输入申请车牌号信息;
第三步:点击【查询】,可查看申请单审批状态、审批意见;
备注:防疫物资通行证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查询到申请结果。
2、个人紧急就医通行证 (1)申请个人紧急就医通行证 第一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通行证申请二维码,进入申请表单填写界面;
第二步:依次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病因等相关信息,选择领取通行证时间;
第三步:填写完所有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2)查询个人紧急就医通行证申请进度 第一步: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通行证查询二维码,进入查询界面;
第二步:输入身份证号;
第三步:点击【查询】,可查看申请单审批状态、审批意见;
备注:个人紧急就医通行证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查询到申请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