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 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15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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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 2021-9-20 12: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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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对海沧街道部分区域实行封控管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2021年9月20日)起,将海沧街道海兴社区水岸名筑小区11号楼26梯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将海沧街道海兴社区水岸名筑小区划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二、管控期内,不串门、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请报告海兴社区,根据分类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等措施,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行程去向。

三、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封控管控区域,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出入的,应出示有效证件(证明)。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疫苗接种车、垃圾转运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四、海兴社区将组织对相关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请全体群众按照街道和社区的组织做好核酸检测,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厦门市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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