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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厦门市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2021〕第8号通告,规定自发布之日18时起,“同安区域内所有人员禁止离开同安,人员、车辆只进不出。” 9月22日下午,集美公安分局凤安派出所在后田路与星海五路交叉路口附近查获两名从同安翻越封控围栏进入集美的人员。经查,陈某某(男、33岁)、魏某某(男、29岁)家住同安潘涂,欲以徒步方式前往集美。当日下午1时许,二人在后田路翻越围栏从同安进入集美,被防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并劝返。随后,二人又绕道折返,第二次翻越围栏进入集美,被防疫工作人员再次发现。期间,二人未与其他人员接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陈某某、魏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集美警方依法对陈某某、魏某某作出治安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市区两级防疫通告要求,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