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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调整落户政策,提高归属感,吸引各类人才来厦。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优化用工环境,鼓励产业工人扎根厦门,提升骨干员工归属感,畅通劳动力和人才流动空间,促进构建人力资源市场公平竞争格局。 三、范围期限 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主要内容 (一)落户条件 1.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2.骨干员工是由所在规模以上企业自行认定,一般应具有与本企业需求相匹配的知识或技能; 3.骨干员工必须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3年并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续签劳动合同3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员工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http://xm.zwfw.fujian.gov.cn),查找到“厦门市投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项目,向市人社局提交落户条件审核申请。提交《厦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申请表》,同时上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落户事项个人承诺书”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落户事项单位承诺书”、劳动合同等附件。 3.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将《落户人事信息》推送给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落户人事信息》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收到市人社局符合办理条件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持《厦门市规模以上骨干员工落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各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同时随迁。 (三)落户规则 1.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落户,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审核通过后1年内不再重复受理申请。 2.思明区、湖里区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骨干员工,以电脑自动派位均衡随机分配到岛外各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派位落户点以首次派位为准,不再重复生成。 3.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骨干员工,按单位集体户、派出所公共户次序落户。 五、关键词诠释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且统计在库的工业企业。 2.骨干员工:规模以上企业自行认定,一般应具有与本企业需求相匹配的知识或技能。 六、咨询热线 1864999002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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