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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谁能补?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福建省内转让本人名下的福建号牌乘用车,在厦门市内购买车身价5万元(价税合计,含5万元)以上乘用车新车并在福建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转让旧车的消费者,须与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为同一人。
Q:补多少? 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为三档: 🔘购车价格为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 🔘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 🔘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
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全市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各区不得叠加。
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补贴;按照“省内转让、本地购车、本地申请”原则执行。同一辆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可任选一项,已获得其中一项补贴的,申请另一项补贴时不予受理。
Q:怎么补?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小程序)进入“厦门市汽车置换更新服务专区”的各区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人信息、旧车信息、新车信息等材料。
需特别注意的是: 🔘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6月11日(含当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日期为自2024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须为厦门市 🔘新车购买日期为自2024年8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福建省公安交管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